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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发布,茂名每月每人是…
日前,
广东省民政厅印发
《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》
省民政厅要求,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县(市、区)城乡低保标准,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,逐步缩小城乡间、区域间差距,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。
省民政厅提到,各地级以上市民政、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要求,提高认识,协同配合,及时研究落实。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,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对未达标的月份按照当地批准实施2022年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,其中,2022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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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发布编辑部编辑:陈莹莹初审:柯柱基审核:朱武军来源:广东民政点击阅读更多权威新闻▲